婚前财产咨询你的位置:万信分类 >>> 上海分类信息 >>> 法律服务 >>> 广告内容

婚前财产咨询

2008-1-27 9:57:55 上海
戴宏俊律师(上海)

咨询电话: 13061643929   E_mail:daihongjun1201@163.com

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。当事人结婚前,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,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,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。当事人结婚后,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,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,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。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,人民法院不予支持。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。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,并按揭贷款,产证登记在自己名下的,该房屋仍为其个人财产。

戴宏俊律师组建的专业律师团队,以“办案经验丰富、富有敬业精神、诚信高效的服务态度”为宗旨,充分发挥团队合作精神,为上海市亚太长城律师事务所的广大客户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。
联 系 人:匿名
联系电话:56621276 查看该用户的所有信息
电子邮件:xxxx@xxxx.com
联系地址:未知
提醒:内容中有电话号码极有可能为虚假信息或商家,谨防上当受骗!
【联络请说明来自万信分类,以获得更好效果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