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法院收费咨询
2008-1-30 15:34:27 上海
戴宏俊律师(上海)
咨询电话: 13061643929 E_mail:daihongjun1201@163.com
房屋尚未建成时,有下列情形之当事人可以申请预告登记:(一) 预购商品房及其转让;(二) 以预购商品房设定抵押及其抵押权的转让;(三) 以房屋建设工程设定抵押及其抵押权的转让;(四) 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。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的登记,一方当事人未提出登记申请的,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单方申请预告登记。经预告登记后,当事人取得土地使用权、房屋所有权或者房地产他项权利的优先请求权。
戴宏俊律师组建的专业律师团队,以“办案经验丰富、富有敬业精神、诚信高效的服务态度”为宗旨,充分发挥团队合作精神,为上海市亚太长城律师事务所的广大客户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。
擅长法律领域:
1、民事、经济、婚姻、继承、劳动争议及行政等各类诉讼案件、仲裁案件的代理;
2、刑事案件的辩护及代理;
3、房屋买卖、抵押、租赁等房地产事务的代理及见证;
4、其他各类见证、出具法律意见书、保管、代办、代书、咨询等法律服务。
联 系 人:匿名
联系电话:
56621276 查看该用户的所有信息
电子邮件:xxxx@xxxx.com
联系地址:未知
提醒:内容中有电话号码极有可能为虚假信息或商家,谨防上当受骗!
【联络请说明来自万信分类,以获得更好效果】